【『青川木牘』釋文】
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,王命丞相戊(茂)、內史匽氏臂更脩(修)為《田律》:田廣一步,袤八則,為畛。畮(畝)二畛,一百(陌)道。百畮(畝)為頃,一千(阡)道,道廣三步。封高四尺,大稱其高。捋(埒)高尺,下厚二尺。以秋八月,脩(修)封、捋(埒),正疆畔,及癹千(阡)百(陌)之大草。九月,大除道及阪險。十月為橋,脩(修)波堤,利津粱(梁)鮮草。雖非除道之時,而有陷敗不可行,輒為之。[章手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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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1016《張家山漢簡《算數書》註釋》目錄索引數位化完成 知乎: https://zhuanlan.zhihu.com/p/1962243452419936632 【資料庫訂閱制】 20210903「語文辭典」2021.9.6(一)實施訂閱制 Blog: https://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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